安全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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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组织安全隐患自查

作者/来自:网站管理员发布日期:2016-06-24 18:05点击次数:

         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苏政办发〔2013〕51号)和省住建厅《关于规范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》(苏建规〔2014〕01号)和《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》(昆办发〔2014〕53号)的文件要求,结合全市城镇燃气地下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,我司各层领导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由总经办、安委会于2015年4月23日~4月28日对我司区域内所有地下燃气管道进行自查自纠活动,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:

        一、高压管线及相关设施:管线全长9.1公里,管线设计压力为2.5MPa,管内现运行压力0.4 MPa。经检查天然气管线安全运行现状良好,没有违章搭建占压燃气管道的建(构)筑物,但存在标志桩缺失的情况,主要集中在高速服务区北侧。整改措施:对区域内标志桩缺失部位补栽标志桩,明确我司燃气管道走向(分布)确保我司管线的安全运行。

        二、中压管线及相关设施:管线全长62余公里,管内运行压力0.4 MPa,经检查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现状良好,没有违章搭建占压燃气管道的建(构)筑物。但存在以下问题:①立基路与京阪路东侧管线阀门井被覆盖。整改措施:清除覆盖在阀门井上的泥土,提升阀门井的高度,确保我司燃气设施的明显度,对后期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。②长江路与相石路交叉口因道路改造标志桩被栽在人行道上,造成行人出行存在安全隐患。整改措施:将原标志桩拆除更改为不锈钢地面标示贴,保证行人的出行安全。
通过此次对地下燃气管道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中共查出安全隐患3处,并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,整改期限,责任部门,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,并按计划对安全隐患消除。